成立地区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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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意筹组地区校友会的校友,可自行召集有相同想法的校友组成地区校友会筹委小组,并向大学校友会筹备组提交申请。

 

二、地区校友会筹委小组须向大学校友会筹备组提交下列文件以供大学批阅:

(一)地区校友会章程(可向大学校友会筹备组领取章程范本)

(二)地区校友会组织架构及成员名单(组织架构成员必须为澳门城市大学毕业生)

(三)成立地区校友会意向书(须注明将会在大学校友会筹备组的指引下使用“澳门城市大学XX校友会”之称号)

(四)会徽(如有)

 

三、在获得澳门城市大学校友会筹备组书面回覆同意并允许使用其称号后,地区校友会将获大学授牌以及於大学校友会网站上公布其相关信息。

 

四、各地区校友会招募之会员必须填妥《澳门城市大学校友会入会申请表》完成入会手续,否则将无法在大学校友会网站上查询会员信息。(请向大学校友会筹备组领取入会申请表)

 

五、地区校友会成立后,需按照章程以及大学校友会筹备组规定,每年召开会员大会以及举办会员活动,定期向大学校友会筹备组更新会员信息,配合大学校友会筹备组进行校友工作。如有地区校友会成立后未按章程以及大学校友会筹备组规定开展工作的,经大学校友会筹备组提出意见但无及时改正的,大学校友会筹备组有权收回其称号。

 

六、澳门城市大学校友会筹备组联系方式:

       电话:853-8590 2721 / 853-6563 3360 / 199 6563 3360

       传真 : 853-8590 2917

       电邮:alumni-info@cityu.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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